查看原文
其他

江苏省优秀个案一等奖 | 守护小武监护之缺

邂逅社工 2022-08-04

文章

来源:江苏省社会工作协会(ID:jssgxh)

选送单位: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


一、背景介绍

个案来源:2015年7月秦淮法院法官转介关于小武继母起诉亲母“变更抚养权”案中小武的安置问题。


(一)个人情况

1、基本信息:小武,男,2004年11月生,汉族,南京某小学五年级。父母离异,生父前几年去世,母亲自离异后一直没有联系,继母不愿意继续担任监护和抚养之责。


2、生理方面:小武身体健康、发育良好,自我管理能力较强,生活基本能自理。


3、心理方面:小武从小没有母亲的关爱;父亲自身恶习较多、家庭意识淡薄、生病到去世也没有很好的呵护孩子;继母以及其他亲属对孩子只是尽基本的义务。小武心理渴望家庭呵护、希望能有亲人和真诚的朋友可以倾诉与陪伴。


4、社会方面:小武的学校老师和同学对小武没有歧视、能给予鼓励和关注;所在社区能够提供基本的政策支持和节日慰问;该案例诉讼至法院,法院法官非常关心;社工和社会组织介入及时、全方位关爱;民政及未保中心、团委等其他未保单位非常重视孩子的监护情况。


(二)家庭情况

1、父亲:父母在孩子十个月时离异。父亲而后再婚。小武一直和生父、继母生活。但前几年父亲去世,所以无法监护。


2、母亲:在孩子十个月时离开孩子,对孩子感情淡薄,加之母亲对父亲的感情纠葛转移给孩子,对孩子更是无法接纳。


3、继母:在小武父亲去世以后,就不愿意继续照顾小武。也因为自己有儿子和外孙及老母亲要照顾,所以在小武父亲去世后就提起诉讼,要求小武母亲把小武带走抚养。


4、姑妈、表姐:对小武父亲生前恶习以及生病所需要承担的费用,给予资助很多,导致家庭矛盾不可调和,所以在协助照顾小武一段时间后,也不愿意继续承担义务,并且坚决不同意做监护人。


5、叔叔:小武还有同父异母的叔叔,单身一人,生活不稳定没有正当职业,从未对小武一家有任何接触,所以跟小武形同陌生人。


6、外公、外婆和舅舅一家:因为小武母亲跟父亲的婚姻是冲破家庭阻力组合而成,所以当时母亲脱离家庭没有任何联系,母亲娘家对小武母亲结婚生子都表示反对、不过问,所以对小武也没有任何帮助。


二、分析预估

(一)小武面临的问题

通过实地走访、面谈以及前期资料做详细分析,预估小武面临的问题如下:

1、监护问题

虽然小武有两个妈妈以及近亲属,但谁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小武面临无人监管和抚养危机。


2、心理问题

十二岁的孩子长期得不到父母之爱、家庭温暖,所以缺乏安全感、归属感。导致行为出现偏差,如撒谎、不尊重他人等偏差行为。


3、教育问题

因为孩子基本的生活都没有稳定的成人监管,行为教育、学习辅导等一系列教育就成为无人关心状态。


(二)小武优势和劣势分析

1、优势

(1)微观方面:小武本身身体状况良好,生活自理能力较强,虽然亲人没有过多投入关爱之情,但姑姑表姐和继母前期对孩子维持了基本生活照顾,继母愿意坚持到判决没有监护义务的那天,姑妈和表姐愿意给孩子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包括提供产权房给小武居住到2017年暑期。


(2)中观方面:社区、街道、民政、团委、法院等未保成员单位非常重视和关心小武的生存状况,玄武民政愿意托底对孩子进行监护。社会组织作为承接玄武民政未保综合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对小武的帮助全方面进行考虑和帮扶。


(3)外部环境:对监护缺失的事实孤儿社会大众都容易激发爱心,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事业单位愿意提供经济资助和活动赞助,定期走访关心等帮扶个案。


(4)宏观方面:对监护缺失的事实孤儿国家层面已经非常关注,从国家、省、市等个层面出台保护性法律文件,制定了帮扶方案,落实了帮扶资金。


2、劣势

(1)小武长期无人呵护,行为习惯差、与人交往不诚实、没有合理使用金钱的意识、与人交往没有界限。


(2)小武的亲人包括亲母都不能接纳孩子、坚决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孩子随时有被抛弃的危险。


(3)社会支持系统虽然众多,但愿意主动承担责任的未保单位不多,形成多单位责任不明确的状况。


三、服务计划

(一)监护问题

 个案面临监护风险,继母虽说愿意坚持到判决没有监护义务的那天,但是万一临时由于其他原因无法支持,改变主意,不再照料,那么个案立即面临生父去世、生母不要,继母不养,其他亲属也没有意愿担责得无人监护困境。


玄武民政和同心未保政社联动,召集未保专家,联合秦淮法院、秦淮检察院等未保成员单位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来解决小武监护权和生活照料的问题。


(二)心理问题

社工发动志愿者对接定期关心、邀请资深心理咨询师进行一对一个案服务和小组活动,纠正小武的偏差行为、修复孩子心灵创伤、增强孩子的抗逆力。


(三)教育问题

社工联合高校的青协提供每周日上午的学习辅导,邀请小武带着一周的作业疑问来机构和大学生志愿者一起梳理课程、补习功课,同时请志愿者陪伴孩子激发兴趣爱好,联合学校班主任老师为孩子提供校内关注和辅导。


四、服务过程

小武案例秦淮法院转介给社会组织,同心未保汇报给玄武区民政局未保中心,专人对接,负责开展个案帮扶。具体如下:

(一)安置寄养家庭

1、跨专业多部门会议协商

社工联合秦淮法院刘斌(副院长)、陈爱武(南师大法学院教授)、狄小华(南大法学院教授)、张燕玲(南师大法学院教授)在秦淮法院召开个案讨论会,研讨具体实施方案。


社工与玄武区民政局、协调街道、社区、社工共同商讨,后续万一需要国家亲权作为托底为孩子保障到位的相关事宜。


2、与生母及近亲属面谈

社工来到小武生母的工作单位了解其监护意愿,并做监护工作的引导。了解到小武生母拒绝接手小武的抚养权,其母精神状态不稳定、压力大建议其做心理疏导并帮助联系心理老师对接,但生母拒绝采纳社工建议。社工联系表姐,请表姐与小武生母做亲情交流,希望说服小武生母承担监护权,结果没有成功。


社工联合社区领导与小武表姐面谈,了解其监护意愿后得知小武姑妈表姐愿意提供房产居住、经济援助等帮助,坚决不愿意接手监护权和抚养权。与继母面谈讨论继续担任监护人的可能性,继母坚决拒绝。


2016年5月,鉴于经过前期工作努力,但生母及近亲属都不愿意承担孩子监护权,只能考虑寻找寄养家庭。


3、寻找并评估寄养家庭

2016年6月-7月,机构征募收养和寄养家庭。在此期间,个案暂由社工及志愿者帮忙临时照料。


2016年10月9日,爱心妈妈前来洽谈,基本谈妥爱心妈妈来到小武现在居住地照料孩子,费用由民政给付,监护意愿初步达成。


2016年10月13日,社工联系社工专家、社区走访寄养妈妈家庭,做寄养能力、意愿和寄养可行性评估,评估结果符合家庭条件。


4、成功安置寄养家庭

2016年10月28日,民政协调街道、社区、社工落实寄养事宜。2016年10月31日,民政、街道、社区与寄养妈妈签订寄养协议,寄养妈妈开始正式照顾小武生活。


(二)心理辅导和教育援助

1、心理辅导

(1)心理成长小组

联合玄武区妇联,邀请资深心理专家,在2016年11月至12月,为其开展了六次小组活动。通过小组活动,服务对象初步具备团队意识,团结团队成员,合力完成小组游戏,人际交往有很大改善,从一开始的漠不关心、到相互帮助,建立联系,定期交流与结伴参加其他活动。


(2)心理咨询师个案辅导

邀请专业心理老师,为个案及其寄养妈妈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社工和心理老师对寄养妈妈进行心理疏导和寄养过程中的问题疏导。


(3)其他团辅活动

社工带领小武参加中山陵房车露营亲子活动、迎新年主题冬令营活动等活动


2、教育辅导

社工对接大学生志愿者每周日上午为小武进行一对一的学习辅导,已经坚持一年多,收效显著。


(三)剥夺监护权,监护权转移

玄武区民政局、秦淮法院、秦淮检察院共同进行小武母亲监护权法律问题的研讨,秦淮检察院支持起诉,并委托机构和家事调查团一起进行小武家庭情况调查,玄武区民政局作为原告向秦淮法院起诉剥夺母亲监护权。


最终在2017年5月14日,秦淮法院做出判决,剥夺小武亲母监护权,小武监护权移交玄武区民政局。


(四)持续跟进服务

社工每周对小武进行学习辅导和情感陪伴,与其寄养妈妈进行情况反馈、辅导、交流,做到随时掌握动态,及时提供服务。


五、总结评估

(一)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估

1、安置寄养家庭

社工邀请专家协助、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解决问题,基本解决了小武无人监管的状态。通过寄养家庭评估,为小武安置的寄养家庭已经融合半年多,基本能够满足小武的照料养育功能。寄养妈妈比较能干、有爱心,与小武的磨合中感情逐渐加深,对孩子的成长较为有利。小武对寄养妈妈也产生母子之情,对寄养妈妈的勤劳和生活照料比较满意。此评估,法院家事评估员在走访过程中也有书证证明。


2、心理问题

在心理团辅专家和志愿者、寄养妈妈的专业辅导和亲情关护下,小武有了稳定的照料人,小武的安全问题和归属感增强,与寄养妈妈的融合比较顺利。解决了小武心理危机感,让小武更加自信、逐渐学会感恩。


3、教育问题

社会组织安排大学生志愿者一对一学业辅导,小武学习成绩进一步提升,成绩的提升为孩子成长增添了自信。同时安排志愿者进行兴趣陪伴、心灵陪伴,让小武感觉到同龄人的亲切和放松,大学生志愿者利用优势视角与小武进行沟通,小武能够更好发挥自身优势,激发其潜能。


4、监护权问题

小武在之前是处于没有可靠监护人的危险状态。在服务过程中,玄武区民政局敢于担当,在多方调研,确认小武没有任何亲属愿意承担监护义务、小武亲母作为监护人一年时间不履行监护义务之后,主动向法院提起剥夺小武亲母监护权的诉讼,秦淮区检察院发函支持起诉。2017年5月,小武亲母的监护权被秦淮法院判决剥夺,民政局成为小武监护人。因此,小武的监护权问题解决。下一步,如果亲母有意愿照顾小武,还可以起诉要回监护权,此项工作将根据个案进展推进。民政局的主动作为和担当,在小武无人监护的险境中托底,极好地履行了政府保障儿童权益的职责。


(二)服务过程评估

本案例服务过程中,政府和社会组织调动多部门合作、采用个案、小组等社工专业方法,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工作原则,及时有效地化解危机、托住底线、增权赋能、促进服务对象能力成长,全方位对服务对象进行有效帮扶。


(三)服务效果评估

本案例中社会组织在为小武进行法律援助同时,探索了家庭寄养模式的新模式。家庭寄养一般是未成年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家庭、需要逐渐熟悉新的家庭成员、新环境和新社会关系,对未成年人来说需要强大的社会适应能力。而小武的家庭寄养模式采用寄养妈妈入住小武住处,避免了小武的多方位适应,转而让有丰富人生阅历的成年寄养妈妈适应新环境,这样的模式相对容易。


在民政指导,社会组织积极试点寄养家庭保护儿童生活安置过程中,民政联合法院、检察院和社会组织等,共同策划和研讨儿童监护权的安置方案,在保障儿童正常生活的基础上,通过法律手段剥夺怠于履行义务的亲母监护权,政府托底监护,达到了极好的示范效果。


同时,本案例让同辈群体介入儿童服务和辅导,这样精心的计划方案更为切合小武年龄和心理特征,服务效果达到最大化。


六、专业反思

(一)家庭支持系统需要加强支持和引导

群小武个案中家庭支持系统虽然薄弱但还是有增强和扩大可能性,社工虽然运用专业方法做了一些尝试,但限于人力和精力有限等因素,没有最大程度地引导、挖掘可能性,最终家庭支持系统逐渐丧失。在小武安置寄养家庭之后,建议社工继续保持和亲母的联系,探寻亲母在亲情上的回归,探索小武回到亲母身边的可能性。


(二)监护缺失困境儿童的国家监护职责不明确

小武在父母和亲人拒绝监护时,法律规定的未保成员单位都有成为小武监护人的责任,但是实际工作中勇于承担监护职责的极少,这就需要有敢于担当的部门牵头工作并承担重任。此案中,所幸玄武区民政局担当重任,成为了小武的监护人,解决了监护权无处落的难题。试想,如果没有区民政来担当,此个案是不是就无法进展下去了呢?孩子的监护权究竟应该由哪些单位来托底呢?这些单位如果不愿意担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现实生活中,正因为此类问题无法解决,所以很多类似个案无法正常推进。类似的个案处置,急需国家未保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明确国家作为“儿童最后监护人”角色的“国家亲权”的责任,方能从法制和实践层面保护儿童利益不受损害。


(三)寄养家庭模式没有规范和支持力度

小武个案在征集寄养家庭时,由于没有具体的家庭寄养补贴规定,导致没有家庭愿意主动报名备选,社工只能从有限的家庭中筛选最优的人选。人选确认后,对寄养妈妈没有规范的辅导和补贴支持,所以对寄养妈妈的引导和培训都是社会组织在个案中自行摸索。而政府给到寄养家庭的补贴支持,也只是一个试点数据,没有政府或专业调研做出的参考。


尽管,在小武个案中遇到种种困难,所幸,玄武区民政局和同心未保抱着科学守护的态度,遇到问题解决问题,不等不靠,联合专家和司法机关,以及社会爱心志愿者,在孩子亲母和家属频频出现意外变故,不能稳定照料孩子的情况下,托底保障了孩子的生活看护和教育疏导。不仅从心理上关注其需求,而且从法律上完善保障,解决了有母却无人监护的尴尬,促成了全国首例民政起诉对怠于履行义务的父母剥夺监护权案的典范之作。


·· 精选文章 ··


社工心声

社工实务

个案工作

社工考试

社工考研

社工漫画

社工影像

社工书屋

社工时讯

资源链接

专业工具

一米阳光


免费教程

增强传播力

关于我们

我们的初心

社群/邀稿

等你来

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


别忘了给邂逅君点个赞哦,让爱心满格~


社工需要有资源链接的能力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